◎辦理時間:自110年02月01日起至110年03月19日止。 ◎申請應繳交證件: 1.符合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(1)申請書(至生活輔導組網頁填寫申請書並列印) (2)110年2月1日之後租賃契約影本 (3)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※逾規定時限,不提出申請者,視同自願放棄權利論※ ◎受理單位:日間部生活輔導組。